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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对企业环保措施的监管,中央和地方政府投资100多亿元建设污染在线监测网络,可监测数万个污染源。但据《半月谈》记者近日调查,部分企业已由单纯的污水走私转为在线监测数据,通过软硬件手段制作“李鬼数据”,使其总能达标。这种行为不仅欺骗了公众,也误导了政府的决策。
监控设备名存实亡,“国字头”企业也在造假。环保部近日处罚了19家去年造假脱硫数据的企业,华润、中石油、神华等五大电力集团的子公司均榜上有名。半月记者在各地调查中了解到,伪造环保数据是公开的秘密。
银川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在检查齐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时,出现了奇怪的情况:锅炉内脱硫设备停运一小时,锅炉废气颜色和气味发生变化,但在线监测数据并未移动。河北省邢台市环保局检查陶建(河北)焦化有限公司时发现,53天内,烟尘超标38天,超标率为71.7%;高浓度焦化废水不经任何处理直接用于熄焦,挥发酚浓度是国家标准的138倍,根据企业在线监测数据可以达标。“在执法中,我们发现一些企业和污水处理厂已经触及了自动监测设备的采样规则,如每两小时或一小时采样一次,一些企业在测量间隔期间窃取了大量超标污水。”河北省环境执法监察局局长赵军说。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执法局局长郭鹏表示,国家控制和地区控制的企业都安装了污染在线监测设备,环境保护部门可以24小时对其进行监测。单从数据上看不出问题。
郭鹏打开安装在手机上的在线监控软件,记者看到所有企业污水数据显示“合格”。“事实上,我们并不完全相信这些数据。有时在突击检查时,设备正在运行,但触摸时机器仍然是冷的。很明显,企业在造假。
”郭鹏说。近年来,企业废气和废水自动监测数据经常被篡改。自2013年以来,山东省环保厅共查处22家损坏或干扰自动监测设施、伪造监测数据的企业,并实施通报、罚款、挂牌监管等处罚。
并将符合移送条件的5起案件移送山东省公安厅处理。山东省环境信息与监测中心总工程师徐洋表示,根据日常检查情况,干扰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数据造假方式有两大类十余种:一类是通过修改设备工作参数等软件手段进行造假,不符合标准的则成为达标。实际监测的排放浓度为1000mg/m3,在软件计算中加入0.1的系数,结果变为100mg/m3;另一种是通过破坏采样系统等硬件手段进行证伪。
设备的采样管上私接一个稀释装置,甚至直接拔掉采样探头,断开采样系统,使监测设备无法采集到真实的样品。在山东省查处的22家企业中,17家使用软件手段造假,5家使用硬件手段造假。软件手段作假是自动监控数据欺诈的主要方式。
这是由于软件欺诈技术含量高,恢复正常状态快,消除欺诈痕迹方便,调查取证困难,环保部门难度大,压力大 根据河北省邢台市环保局对陶建(河北)焦化有限公司的调查,该公司为了蒙混过关,在锅炉烟囱中间安装了一个螺丝,以便随时调整采样点的位置,保持其在线监测数据“合格”。环保组织自然大学成员、天津绿领创始人赵亮告诉记者,监测气体排放是最难的,这也让企业更容易伪造气体排放数据。执法手段亟待改进,“李鬼数据”影响恶劣。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监察局负责人表示,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是精密仪器,由专业软件控制,对现场执法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基层执法人员一时无法适应。一是执法人员自动监控专业素质不高,不能完全满足当前工作的需要;二是自动化监控设施产品和运维企业准入门槛低,人员流动性大,责任心不强;三是自动监测工作面广,涉及环保部门多个机构,职能分散,难以形成高效的运行机制。
准确有效的监测数据是环境管理和环境评价的基础和依据。排污公司伪造环境监测数据,不仅影响排污费的征收,还使企业逃避非法排污的处罚。
也给政府的总量减排计划带来误差,影响政府推进环境治理的努力。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与反垄断局局长许表示,火电企业是二氧化硫的主要排放行业。
为了提高火电企业脱硫的积极性,国家对安装并正常运行脱硫装置的燃煤电厂进行电价补贴,以弥补脱硫成本的增加。60万千瓦机组,国家每年给予的补贴在4000万元到5000万元左右。
很多电厂在收到脱硫电价补贴后没有很好的运行脱硫设备,白天设备运行正常,晚上环保设备关机,省钱自己拿,是很不好的行为。蓝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环保专家、高级工程师李兴峰表示,企业利用各种手段篡改监测数据,使得很多地方的环保数据看起来“很美”,但环境恶化却是不争的事实。这方面的讨论很多,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环境数据造假最直接的危害是影响社会公平,容易助长不良社会风气的滋生;其次,从生态角度看,企业可以利用环保数据造假逃避环保部门的执法检查,超标排放污染物,破坏当地生态系统;三是影响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核算和核实工作不利于环保部门掌握污染物真实排放情况,对基础环保数据的收集、统计、应用和相关政府决策产生负面影响。
切断“假数据”背后的利益链条。在“假数据”的背后,我国的环保领域还存在很多薄弱环节。特别是形成的利益链条值得警惕,进一步加强监管、堵塞环境监测漏洞刻不容缓。监测数据造假成本很小,形成污染利益链。
一位环保专家表示,根据现行法律,企业违规排放污水一般被罚款3万至5万元,并限期整改。这样的处罚力度太小,不足以对违规企业起到警示和教育的作用。只要不被发现,污染企业可以骗取国家补贴,少交排污费 郭鹏说,目前的环境保护法没有关于在线监测的具体规定,执法部门通常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或《水污染防治法》对排污企业处以罚款。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造假的处罚目前仅在2009年发布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中提及:“环保责任部门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不少环保部门负责人承认,企业和地方环保执法人员“躲猫猫”现象严重,部分大企业是地方大利税。在某种程度上,污水排放已经成为联合企业、环保部门甚至地方政府的利益链条,环保部门往往别无选择,只能利用企业。“事实上,我们很少看到企业和环保部门的负责人因监控数据欺诈而被追究责任。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厅长张博表示,过去,伪造一些企业的监测数据无非是为了责令它们改正,处罚金额并不太大。下一步,环保部门不仅要罚款,还要追究具体人的法律责任,预计这将对监测数据的欺诈行为产生强大的冲击。企业和环保设备经营者相互串通,地方保护贡献大气。
记者了解到,在线监测设备制造商和运营商的资质需要先经过环保部的审批,再经过当地环保部门的审查和投标,然后由排污企业选择与之合作。“企业与设备经营者的合作完全以市场为导向,环保部门的职责是监督其运行和维护。”郭鹏说,经营者为排污企业服务,而排污企业承担着沉重的污染治理成本,因此在这种利益的影响下,市场化运作必然是棘手的。“让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设备,相当于戴上手铐。
谁要捧自己?”安徽省合肥工业大学水环境管理专家王家全表示,第三方监测运营机构现在采取一年承包一次的形式。首先,如果不与污染企业合作,每年的包单可能就没了;其次,虚假数据可以凭空产生,而真实、负责任的数据需要送去永久监管、定期采样、试纸、试剂。使用虚假数据可以节省第三方监控运营机构的成本。
本来一年覆盖5家企业,这样一年可以覆盖10家企业。当然,还有造假的动机。
而在线监测受到法律处罚的“模糊性”和环保部门执法的“温和性”是企业监测数据造假的根本原因。全国人大代表朱良玉透露了这个“秘密”:“环保数据是地方政府的形象,也是领导干部的‘脸面’。环保部门的数据不好看。不就是抹黑地方领导干部吗?有些地方,环保数据必须由地方领导公布,而不是环保局局长公布,真正的数据成了看不到光的秘密。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公众的感受总是远离环境数据。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为了“安全”,一些地方环保部门积极与污染企业合作,让技术人员在购买监控设备时“作弊”。这样,数据诈骗就实现了不需要人工操作的“自动化生产”。即使被发现,也可以推卸责任,怪设备。
在一些地方,“深不见底”的投资也助长了企业的排污行为。在宁夏的一次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一些市、县政府不仅向驻宁企业提供土地、税收等优惠条件,甚至还免除企业的环境评估,并指导企业的环保工作 推进污染数据实时披露,将环境监测信息作为“商业秘密”公开。
郭鹏认为,了解执法部门是否执行法律法规取决于数据的实时披露。信息公开不仅便于公众查询,而且将企业的污染情况,包括数据质量,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便于动员公众监督企业的污染治理和减排。目前应督促尚未进行实时公开监测信息的地方尽快开展这项工作,同时完善公开内容,结合各社会组织的监测数据,让公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科技造假。
针对企业造假越来越隐蔽、技术含量高的问题,各地环保部门应组织研发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动态管控系统,以“技术创新”对抗“技术造假”,建立一套防范造假、使造假难的监管体系。建立企业信用体系,尤其是第三方监控行业的“准入制”和“黑名单制”,加大违规成本。专家表示,堵塞环境数据造假漏洞不是一天的事,需要多方合作。
目前可以结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企业信用体系,将弄虚作假的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及相关责任人记入其“信用档案”。同时,环境监测数据造假不能仅仅停留在处罚污染企业的层面,协助造假的第三方监测运营机构也要承担连带责任。一旦造假,行业马上清仓,巨大的造假风险会迫使任何一方不敢越界。
(记者张涛刘包森马余睿杨丁伟赵倩)(编辑:SN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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